“奔跑吧·少年”2024年长沙市青少年“快乐之星”U系列排球联赛是经长沙市体育局、长沙市教育局批准,长沙市排球协会、长沙市楚唯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合承办的青少年体育公益推广赛事。为确保赛事安全有序,特制订本规程。
一、比赛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5月25—26日
(二)地点:长沙市长郡智谷学校
二、组队方式
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每个参赛单位每个组别限报一支队伍,每支队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2人。
三、参赛办法
(一)年龄组别
U12男子组:11-12岁(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
U12女子组:11-12岁(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
U10男子组:9-10岁(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出生);
U10女子组:9-10岁(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出生)。
(二)运动员资格
1.湖南省户籍且是长沙市在读、在籍、在校的运动员;
2.外省户籍和港、澳、台户籍的运动员须拥有长沙市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中小学校的学籍(且在读)满一年以上(报名截止时间前12个月),报名时须提交《学籍情况证明》;
3.参赛单位必须确认运动员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本项目比赛方可报名参加本次比赛;
4.报名参赛运动员必须填写提交《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见附件);
5.运动员的年龄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依据。
6.所有参赛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不得跨年龄组参赛比赛;
7.运动员都必须办理保额20万元以上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代表队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照健康参赛的原则,切实加强安全教育管理,确保参赛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对所有参赛人员在赛会期间及往返赛区途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赛会将不承担责任。运动员因参加比赛出现受伤情况,赛会将积极配合代表队应急处理,所需费用由各代表队自行承担;
8.凡参赛运动员资格不符,一经查出,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运动队的比赛成绩。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每名运动员须缴纳赛事服务费120元/人。
2.所有运动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参赛服装自备。
3.本次比赛采用线上报名,所有参赛队伍应于2024年4月29日前与“长沙市奔跑吧·少年“快乐之星”U系列排球联赛组委会”联系进行报名。运动员的报名资料提交、缴费事宜请联系长沙市排球协会(联系人:高向辉,15674853595电话微信同号)。报名表、报名照片和缴费完成方为有效报名。
(二)资格审核。
请报名参赛的各代表队于5月15日12:00前,将资格审查资料发送至948880250@qq.com邮箱,联系人,褚老师,电话:15084773110)。资格审查资料如下(请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
(1)参赛运动员体检证明及保险。
(2)学籍证明或二代身份证原件。
(3)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4)报名表。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排球协会最新审定的《2021-2024年排球竞赛规则》,以及比赛特殊规则。
(二)比赛采用6人制。统一采用:“恒佳FP-510”湖南省学生体协排球分会小学生比赛指定用球(黄绿白三色球)。
(三)各组别报名队在5队(含5队)以下采用单循环,6队以上则分组、分阶段进行,报名队伍不足3队时则取消该组别比赛。具体办法视报名情况在领队会上宣布。
(四)运动员须凭身份证参加比赛。
(五)决定名次办法:
1.采用三局两胜制,第一、二局21分制,先得21分方且同时要超过对方2分为胜一局,当比分20:20时比赛继续进行至某队领先2分(22:20、23:21、………),决胜局采用15分制(比分至8分时双方交换场地),当比赛14:14时,直至胜出2分为胜(16:14、17:15、………)。
2.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如遇两队或者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以下方法决定名次:A(胜局总数) / B(负局总数)=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如C值相等,则采用X(总得分数) / Y(总失分数)=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采用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3.比赛服装。各队必须准备深浅两种不同颜色的统一比赛服,上衣胸前号码高度至少15cm高,上衣后号码高度至少20cm高,队长胸前号码下需有一条长8cm,宽2cm的标记,并在报名表上注明服装颜色,不符合要求者不准上场参加比赛。
(六)比赛场地
排球专用场地(6米×12米)。比赛进攻限制线为1.5米。男子组、女子组比赛网高均为1.8米。
(七)申诉程序
1.按排球比赛规则申诉办法执行。申诉报告由申诉人、代表队领队签字后,报大会仲裁委员会处理。
2.代表队对其他代表队的运动员的资格问题进行申诉的,必须在该运动员首轮(场)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写出书面申诉报告(必须附事实根据、佐证材料),由申诉人、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本项目资格审查组裁决。超出此期限,留待比赛结束后调查处理。
3.关于技术申诉,采取当场比赛当场申诉的办法,申诉必须在该运动员该场该项比赛结束15分钟内,以书面形式、由该代表队教练员、领队签字报仲裁委员会裁决。
4.只受理书面申诉,不受理其他任何形式的申诉。
5.送交申诉报告的同时须交申诉费,申诉费每人每项1000元。若申诉成立,退还此款;若申诉与事实不符,不退还申诉费,不得重复申诉。
(八)对参加比赛相关人员普遍开展反兴奋剂教育,加强反兴奋剂工作,防止发生涉及兴奋剂问题。
(九)对比赛中的违纪行为处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本规程已有规定的按本规程规定执行。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别均取前8名,参赛队不足8队时,则减一录取。1-8名队伍均颁发奖杯及证书。
(二)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教练员奖,并颁发证书。
七、技术代表、裁判长和裁判员
技术代表、裁判长和骨干裁判员由市体育局选派,不足裁判员由长沙市排球协会选调。
八、竞赛设赛风赛纪组、资格审查组。
九、竞赛设仲裁委员会。
十、竞赛咨询:
长沙市排球协会(15084773110)
十一、竞赛监督:
长沙市体育局竞技与青少年体育处(0731-89662989)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奔跑吧·少年”2024年长沙市青少年“快乐之星”U系列排球联赛报名表
附件2. “奔跑吧·少年”2024年长沙市青少年“快乐之星”U系列排球联赛报名照片
附件3: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附件4:“奔跑吧·少年”2024 年长沙市青少年“快乐之星”U系列排球联赛运动员体检证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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